以推廣“德州撲克”為名開設賭場
  會所負責人被批捕,為我省首例此類案件
  每日甘肅網-蘭州晨報 訊(通訊員許娟 記者李輝)常某在其經營的娛樂會所以推廣“德州撲克”為名從中抽頭漁利,涉案賭資達72萬餘元。12月20日記者獲悉,城關區檢察院已於近日以涉嫌開設賭場罪對犯罪嫌疑人常某依法批准逮捕。該案為我省首例此類案件。
  據瞭解,德州撲克來源於美國德克薩斯州,易學難精,有“撲克游戲中的凱迪拉克”之稱,是一種體育競技項目,流行於歐美,近幾年傳入我國,常見於南方省市。其使用籌碼的特點,讓它很容易成為賭博方式,給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此前,公安部已經批覆,“德州撲克俱樂部”以德州撲克游戲為名,通過繳納報名費或者現金換取籌碼參加比賽的形式,贏取現金、有價證券或者其他財物,和從中抽頭漁利的行為,應當認定為賭博。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辦理網絡賭博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30萬元以上或者參賭人數累計達到120人以上的應當認定為開設賭場罪。
  經查,2013年4月17日經省社會體育管理中心批覆,常某負責的甘肅大音娛樂有限責任公司為德州撲克非經營性賽事推廣單位。5月至9月期間,常某在其經營的“莎莎國際”會所成立“BINGO德州撲克”俱樂部,以推廣“德州撲克”為名招聘並培訓工作人員,提供場所、籌碼、賭具,俱樂部從中按5%-15%抽頭漁利、聚眾賭博,涉賭會員127人,涉案金額72.7萬元。
  綜上,城關區檢察院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常某以推廣“德州撲克”為名,行開設賭場之實,且情節嚴重。遂以涉嫌開設賭場罪將犯罪嫌疑人常某批捕。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原標題:蘭州:以推廣“德州撲克”為名開設賭場 會所負責人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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